咸丰一“两违”建筑被依法拆除

10-30 09:54  

咸丰新闻网讯(通讯员吴晓庆、秦秋玲)10月27日,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法院、县水利局等部门对高乐山镇杨柳沟村佳昕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佳昕果蔬专业合作社以发展生态农业向政府申请用地,但在土地使用过程中,该合作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经调查核实,该合作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4.6亩,违规建设游泳池等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属“两违”建设,县国土局依法对该合作社作出了行政处罚,佳昕果蔬专业合作社不予执行,县国土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强制拆除。

据了解,此次强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挖掘机2台,切割机4台,渣土运输车辆3台,拆除违建游泳池近千立方米、钢架棚两栋,回填游泳池近三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