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杨皓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

12-07 10:34  

咸丰新闻网讯(记者杜迪纳、郑霓 通讯员龙芳)12月5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咸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鑫塑料厂诉咸丰县水利水产局、咸丰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一案。

县长杨皓作为第二被告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副县长杨志高及全县43个行政部门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原告咸丰县金鑫塑料厂,被告咸丰县水利水产局、咸丰县人民政府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认证,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并将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

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杨皓要求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学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倡导和引导全民依法办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风尚。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我县出台了《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目前,全县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