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统战部加强五项职能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05-13 15:26  

  今年以来,咸丰县委统战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协助推动、教育预防、服务保证、督促引导、日常管理五项职能,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履行协助推动职能,层层传导压力动力。县委统战部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撰写承诺书,制定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和《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引导全县党外代表人士、非公经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发挥好监督作用,促进权力正确运行。

 

  二是履行教育预防职能,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县党外人士、非公经济人士广泛参与全省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州县相关规定,教育引导统战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统战部长带头开展集体谈话提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党课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履行服务保证职能,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坚决制止统战系统内各种慵懒撒慢现象,严令禁止“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三万”活动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委会和联系户家中,了解帮扶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积极为村委会建设和村民活动发展出力、献策。

 

  四是履行督促引导职能,约束权力正确运行。实行外出“行前提醒谈话”,凡是本部外出学习和出差的干部,分管廉政建设的副部长都要开展“行前提醒”谈话提要求,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出差期间严禁酗酒,严禁借出差学习之机到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与此同时,加强对党外人士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外人士自觉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积极指导工商联开展非公经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五是履行日常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格遵守办公用房标准,规范小车管理,认真遵守财务报账制度,修订了“会议学习制度”、“工作考勤制度”、“公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机关干部的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制度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制度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