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发放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06-29 09:25  

新闻网讯(通讯员唐芬)6月27日,县卫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活龙坪惠民中医诊所发放我县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中医诊所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举办此类中医诊所的,经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据悉,较以往的诊所审批,有以下显著变化:一是放宽资格。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备案制前须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满五年,现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即可,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即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是减少行政许可环节。把繁杂的审批手续变成了备案,方便具有中医资质想开办诊所的人能够快速办理,真正实现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