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项进行时:府、检、法联合巡河,助力保护区水常清、民常乐

03-27 17:07  

通讯员 李画

“好的,我自愿拆除。”

“来,搭把手,大家一起帮忙拆。”经过巡河组的释法说理,村民当即表示自愿拆除临时养殖棚。巡河组趁热打铁,没多久便将养殖棚主体拆除完毕,剩余部分村民表示将尽快清理。

近日,咸丰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河长+庭长”协作机制,联合县法院、县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巡河组”,来到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流域,开展巡查。

巡河组徒步溯源而上,仔细排查发现是否存在水体污染、河道安全、河岸环境、违占违建、非法采挖等方面的问题,不时拿出手机拍摄记录。“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咸丰的生态瑰宝,保护好保护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巡河也是一项民生工作,必须全心全意做好。”巡河组成员、咸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军说。

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巡河组发现有村民在河道边搭建养殖棚养殖鸡鸭,发现线索即处置,分类分级施策。“占用河道搭建养殖棚养殖鸡鸭,不仅会污染保护区内水体水质,还影响到行洪安全,”巡河组释法说理、耐心劝导,该村民表示养殖棚是两个月临时搭建,自己清楚养殖棚搭建区域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因此十分理解并支持保护保护区,随即联系家人现场对临时养殖棚进行拆除。

巡河活动中,各方还交流了近年来涉流域综合治理类案件办理情况。步行巡河结束后,巡河组向保护区周边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发动群众力量共同保护水环境。

据悉,该院2023年以来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为总抓手,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办理相关案件127件。持续优化“河湖长+检察长”监督模式,完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惩防并重、标本兼职的立体化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推动部门单向履职向部门协同、临时配合向长效协作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