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义务被拘留

11-22 15:12   www.xfxw.com.cn  

 

咸丰新闻网讯(通讯员胡伟、黄白鹭)11月18日,咸丰法院在执行杨某某申请执行向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10月8日,咸丰法院立案执行杨某某申请执行向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为本金12万元及相应利息。10月12日,执行人员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一个月内履行全部义务。随后执行人员通过银行协助执行,先后划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存款28830元。一个月期限到后,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剩余还款义务。11月18日,经执行人员督促,被执行人向某某来到法院,经现场搜查,执行到位义务款2400元。对于尚欠的本金8877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向某某表示“我没得钱,你们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把我关起来我还过舒服日子,没有人问我要账”,并拒绝与申请人杨某某协商还款计划。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向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当即押送咸丰县看守所执行。